政府应加强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农村民居抗震设计等安全问题统一管理指导的建议

摘    要

    太原市将启动“新农村建设”工程,还将在城市拓展中实施“农村整体迁移”、“城中村改造”、“农转城”等规划项目。目前农村的民用建筑,特别是农民住房普遍缺乏正规的安全设计,没有统一的管理。建议政府在“新农村建设”等涉及农村建筑改造的项目中,加强对杭震等安全设计的管理和指导,提早出台相应的措施和鼓励办法。

    一、背景:

    太原是山西地震带以至华北地震活动频度最高的地区之一,设防烈度达 8 度。地震灾害的潜在危险,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着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大中城市到 2020 年,应实现具备综合抗御 6 级、相当于本地基本烈度地震能力的目标。这个目标实现的难点在农村,“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拓展改造给这个目标的实现带来了机遇。

    太原市政府提出将启动“新农村建设”工程,同时在城市拓展中将有大量的“农村整体迁移”、“城中村改造”、“农转城”(农民转市民)等规划项目,在这些项目的实施中,目前还缺乏应走在前面的涉及安全问题的统一规划和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符合我市民俗特点的农村安全示范工程。

    二、现状:

    我国广大农村民居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多,防震能力十分薄弱。农村的民用建筑特别是农民住房(简称农居),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和部门管理,一般不进行正规的安全设计。资料表明,我国 80 %的农村民居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安全设计,近年因地震和其它灾害造成的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也主要集中在农村。不设防的农村民居成为危害农民生命、造成重大伤亡的重要隐患。

    目前,我市农村民居房屋和“城中村”建筑,也普遍存在不进行正规或专门的抗震设计现象,缺乏科学的安全设计和施工。我市村镇的房屋大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抗震等安全设计,墙体布局不合理,抗震构造措施不当;二是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地基薄弱,易造成裂缝;三是施工质量差、施工工艺达不到要求等。大多数农居甚至新建农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地震,震害往往比较严重。前不久江西九江地震给农村建筑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这次地震只有 5.8 级,却造成十几万间房屋倒塌或裂缝,至今仍有数万灾民不能回家。

    三、国家政策:

    农村民居和公用设施的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年,18位两院院士联名向国务院提出启动“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议,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曾培炎副总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发改、建设、地震等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政策法律和鼓励措施出台,新疆、河南等地制定了一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地方措施。

    四、建议:

    农村民居的安全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新农村建设”中,安全应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在国家政策没出台前,我市政府应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意见,使这项工作得以开展。建议如下:

    1 、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整体迁移”、“城中村改造”、“农转城”等项目时,应加强抗震、防火、防汛等安全的统一规划设计。

    2 、政府提前出台农居安全问题的相应管理意见和指导措施。明确管理部门及其责任,制定有关推进方案,加大对“城中村”等不经安全设计违章建筑的处罚力度。

    3 、制定可行的优惠措施,鼓励农民在建房时进行安全设计。比如政府出资募集经济实用的抗震安全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公开免费提供给农民,以及建立政府专用补贴基金等。

    4 、建设示范工程。试点推行具有抗震等安全性能、布局合理、经济适用、符合我市民俗特点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工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农村民居安全工程建设。

    5 、重视整体迁移选址的地质条件勘探。避免将大规模农村建筑选在活断层、松软地基、液化地等不宜建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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