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市政协“一号提案”问政会上,太原市环保局局长陈继光的汇报发言  

 

 

关于市政协“一号提案”完成情况的汇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 12月5日)

 

尊敬的任书文、张文旺、任晓峰副主席,各位委员:

2014年,市政协将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治理驱散雾霾的建议》作为“一号提案”,充分说明市政协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首先,对市政协多年来一如既往的关心环保、支持环保表示衷心的感谢。国务院大气十条颁布以后,各城市都有许多亮点,选三个城市,其中有我们太原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同时我们获悉,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初步列为明年全省的十大重点工程。按照要求,现将“一号提案”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一号提案”的落实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太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2012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小鹏省长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目标全面实现”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五大工程”,全面实施“五项整治”,两年来,累计拆除燃煤锅炉1593台,拔掉城中村黑烟囱32563根,减少采暖燃煤260万吨;关停太化、煤气化、狮头水泥、西山水泥、立唐水泥、公路构件、蓝星化工、平板玻璃厂8大重污染企业及选煤、化工等污染企业256个;完成394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拆除土小燃煤设施3485个;实施工业企业限期治理项目51项,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火电企业脱硝任务;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16.4万辆,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014年,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环境治理驱散雾霾的建议》的“一号提案”,对我市雾霾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驱逐雾霾的制约因素和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年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一号提案”建议意见

我们把“一号提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为今年工作的切入点,作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纳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全过程。特别是7月28日市政协“一号提案”督办会以后,我们严格按照各位主席和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一号提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顺利实施。

针对“一号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各项治霾条例的出台,通过立法予以保证落实”的建议。今年,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省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关停污染企业的通告》、《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通知》、《关于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常年运行燃煤设施限期使用清洁能源的通告》、《关于全面整治烧烤摊点的通告》、《关于下达第一批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治理的通知》、《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为今年大气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强保障。

针对“加强民众环保意识”的建议,一年来,组织“全民环保终身学习大讲堂”5期,组织“百位市民看环保”4次;开展“环保十进”活动,创建环境教育基地3个、社区7个、绿色学校9所、绿色家庭50个、表彰环保好市民100位;开通“龙城微环保”微信平台,开展“环境保护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仅冬季采暖期就接到有效举报150件,150位市民获奖;在太原电视台、太原日报等主流媒体定期公布六城区环境质量排名状况,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环保审批情况,每月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环保公开日”活动,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保障市民环保知情权,接受全社会监督。

针对“对污染企业处罚规定,必要的关停并等”的建议,我们努力构建环境保护“铁腕执法”新常态,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年来,通过对污染企业的严厉打击,使全市非法污染企业得到基本消灭、合法企业超标排放得到基本控制、非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我们通过在线监测、远程监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全天24小时监控重点污染源,对全市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监控,确保工业企业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针对“对使用新型能源进行政策性补贴”的建议,今年,市政府财政补助4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集中供热工程,2亿元用于燃煤采暖锅炉拆除、24个城边村燃气改造(每户补助5000元)、常年运行锅炉煤改气工程以及环保科研能力等补助。

针对“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建议,市政府确定了强制报废老旧车和黄标车,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更新公交车辆,全面供应国四标准柴油和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工作任务。一年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污染限期治理的通知》,出台《太原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下发了《关于限期和加快淘汰黄标车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制作了《致黄标车住的一封信》和《黄标车淘汰政策宣传知识手册》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已报废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1899辆,占年度任务的31.3%;10月1日起已在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11月1日全面启用电子抓拍装置。已完成600辆公交车招标采购,并陆续投入运行,占年度任务的50%;全面完成国四柴油置换工作;完成251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占年度任务的91.9%;完成11座油库回收治理,占年度任务的84.6%;332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针对“试点网格化监管”的建议,组织专人赴天津、石家庄两地参观学习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乡镇、街道、社区和排污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形成覆盖全市“横到边、纵到底”的无缝隙环境监管网络,做到层层检查,层层把关。实施挂牌监管制度,对全市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排污口实施挂牌监督,确保监管到位。

针对“加强对污染物形成和组分研究”的建议,我们与南开大学、国家环科院、瑞典皇家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对产生雾霾的主要成分---PM2.5和臭氧的形成机理、分布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为控制PM2.5污染相关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二是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把落实“一号提案”和2014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14年实施方案》,确定了“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5%,二级以上优良天气达标率提高5%”的年度目标,通过扎实推进集中供热全覆盖、城中村整村和棚户区拆除改造、气化太原、污染企业关停淘汰搬迁治理等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确保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三年大见成效”顺利实现。

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截至目前,太古远距离输热管线隧道施工完成4公里;已铺设城市供热管网102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02%;改造管网30.5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02%;替代拆除锅炉310台,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03%;解决既有建筑面积约1400万平米,占年度任务的70%。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共拆除旧村建筑面积278.96万平方米、拔掉黑烟囱共6006根,占目标任务的113.4%、120%;拆除棚户区13892户、拆除面积106.53万平方米、小火炉12375台,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38.9%、133%和123.7%。

气化太原工程:截至目前,启动实施改造村庄43个,19160户,已开工改造的村庄共41个,已入户8218户,11个村已通气,12月底保证完成24个村煤改气任务37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中,28台已完成,其余9台已关停。

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治理工程:截至目前,30家污染企业关停任务已全面完成,26个混凝土搅拌站已于10月底前全部停产、搬迁,退出主城区的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一电厂两台30万千瓦和二电厂三台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按计划实施季节性停产。不断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火电行业26台机组中,4台已实施永久性关停、11台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新标准排放要求、4台正在实施停产治理、7台因整体搬迁实施季节性停产;在生产运行的14个焦化企业中,10个机焦炉企业全部建成了装煤、推焦烟气地面站,4个热回收焦炉企业全部建成了焦炉烟气处理设施;在用的5个水泥企业,熟料窑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实现水泥窑烟气全脱销。

三是坚决打击大气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启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市、县两级检察、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行业企业850余家,排查环境违法案件234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37家,停产治理42家,关停取缔32家,实施经济处罚180万元,对4起典型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4名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理。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排污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纪检、公安、检察、环保部门组成四个联合检查组,集中对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非法排污企业、各类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检查,关停取缔非法生产企业(项目)8个,停产整治6个,移送公安机关2起。全力以赴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持续开展了冬季大气污染预控、严厉打击冬季环境违法行为等攻坚行动,全面遏制了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下滑趋势。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市委、市政府启动最高级别的减排应急措施,对405台燃煤锅炉实施停运,对36家企业实施关停,对25家企业实施限产,对80个建筑工地实施停产整改,对一批老旧车辆实施注销,确保APEC期间的环境质量。启动太原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对全市所有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省城环境质量加速改善。

今年以来,通过落实“一号提案”,积极开展环境治理,推进了市区环境的持续改善。截至12月3日,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186天,优良率为55.2%,二级以上优良天气增加3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13.2%。PM10、PM2.5、SO2、NO2浓度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7%、12.4%、15.5%、16.1%。从国家公布的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分析,我市1-10月份排名分别为倒数19位、18位、29位、17位、27位、24位、12位、19位、19位、13位,总体好于去年同期。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环境改善的成果还很脆弱,今年1-11月市区不达标天气占45.2%,特别是还有23天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序、特别是采暖期排序还不稳定。对照“一号提案”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结构性污染尚未根本改变城市上风向和城市周边仍然分布着太钢、一电、二电等排污强度高的企业,给市区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很大压力。

二是燃煤污染仍然突出。目前市区仍有燃煤采暖锅炉850多台,中环内仍有19个城中村、5500多台土小锅炉,冬季燃煤污染仍然突出,容易导致形成雾霾,对冬季大气环境和城市形象影响很大。

三是城市发展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显。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化建设带来的道路、工地扬尘污染以及喷漆房、餐饮油烟等挥发性有机物给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带来了新的压力。

四是对雾霾成因、来源等科研分析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科研能力相对薄弱,雾霾的成因、细颗粒物动态解析等科研、监测分析能力还处于起步阶段。

五是环境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污染企业治理水平与对标一流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环境监控体系建设还不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环境执法的手段、措施、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初步打算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环保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王儒林书记“六个表率”“六个发展要求和市委确定的“五个一批”工作目标,针对省城当前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以“搬迁企业、控制燃煤、治理尾气抑制扬尘、强化生态、严格监管”为重点,六管齐下,标本兼治,努力实现省城大气环境的尽快好转,确保“四年目标全面实现”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要搬迁企业。2015年对布局在市区的电力、冶金、焦化、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列入负面清单,关停恒通能源、高斯劳瑞等污染企业,启动太钢重污染设施和一电厂的搬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将散落分布在市区的采煤、铁合金等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搬迁

二是要控制燃煤。全力推进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通过华能东山燃气电厂投产、太钢和二电余热利用,新增供热能力2500万平米,替代分散燃煤锅炉400台以上,减少燃煤70万吨。加快气化太原建设,2015年完成30个城边村以上气化改造任务,1.5万户村民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燃煤10万吨;对市区剩余的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减少燃煤25万吨。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基本实现中环内无煤化,拔掉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以上,减少燃煤10万吨以上。对暂时不能整村拆除的城中村,采取区域集中供热或推广使用无烟固硫绿色焦炭,减少城中村燃煤污染。

三是要治理尾气。按照“限行、淘汰、提标、改造”工作思路,加大力度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全面落实限行政策,在黄标车全天候限行基础上,对拥堵路段和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要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年内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1万辆;对现用的燃用柴油的大型工程机械实施燃气改造,启动8300辆出租车更新工作,全部选用燃气或油气两用车型。鼓励私家车实施燃气改造。

四是要抑制扬尘。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电力、焦化、冶金、水泥行业煤场、料场全封闭,实现物料运输全密闭;抓好工地扬尘整治,所有建筑工地要做到标准化全围挡、进入场地道路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拉运渣土和物料车辆全密闭;重点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所有拉运渣土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对无牌、无证、不封闭的拉运渣土车辆实施零容忍,予以坚决打击;加大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力度,对小街小巷的道路要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和保洁。

五是要强化生态。以东、西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全力构建市区生态环境屏障。“十二五”期间,完成造林面积16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六是要严格监管建立以“定责、履责、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全覆盖、无遗漏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污染源实施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对工业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大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打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控制制度,禁止高污染企业建设。建立政府组织、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众参与污染有奖举报和新闻媒体监督渠道,动员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

总之,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市政协“一号提案”顺利完成,为把太原建设成为天蓝、水清、地绿的一流现代宜居城市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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